(2017)浙0783执恢341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孙海潮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许庆肖、金园珍:申请执行人孙海潮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商初字第419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许庆肖、金园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17)浙0783执恢3419号案件已于2017年10月25日本案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