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民申34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陈文德、钟铁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驻马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陈文德,钟铁栓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百九十五条
全文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7民申34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陈文德,男,195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西平县。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告):钟铁栓,男,1955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遂平县。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钟河山,男,1966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遂平县槐树乡李兴楼村磨镰场**号。再审申请人陈文德、钟铁栓因与被申请人钟河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7)豫17民终2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陈文德、钟铁栓申请再审称,原判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被申请人钟河山羊群的死亡与申请人的行为不具因果关系,价格评估报告严重失实,请求本案进入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从一、二审认定事实的证据来看,接处警登记表显示,被申请人钟河山饲养的羊群出现死亡后,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了解,寨沟林场管理员钟铁栓在林场内树林及路边喷洒除草剂进行管理时,钟河山及邻居在林场的道路上及树林内牧羊,导致羊群出现中毒死亡,钟铁栓认可按林场承包者陈文德的指示给草地打农药,钟河山的羊群出现大量非正常死亡,兽医高迎春、付金榜证实羊群死亡的原因系农药中毒死亡。综合上述事实及证据,一、二审判决认定钟何山的羊群的死亡与陈文德承包林场喷洒农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判决陈文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陈文德、钟铁栓申请再审称钟河山羊群的死亡与申请人的行为不具因果关系,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申请人虽对损失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但在一、二审期间均未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再审期间亦未提供新的证据。故其申请再审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陈文德、钟铁栓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陈文德、钟铁栓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李 玲审判员 董卓亚审判员 赵全贵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汤全珂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