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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237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刘纲一、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2378号申请人:刘纲一,男,1944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前街2号。法定代表人:王德林,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刘纲一与被执行人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389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卢晓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刘有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