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237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刘纲一、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2378号申请人:刘纲一,男,1944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前街2号。法定代表人:王德林,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刘纲一与被执行人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389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卢晓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刘有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