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3执恢1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刘双青与唐宜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3执恢116号刘双青、唐宜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双青与被执行人唐宜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2013年10月21日作出的(2013)双民初字第1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