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225执10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郝永强与林立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郝永强,林立凯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执1062号申请执行人:郝永强被执行人:林立凯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郝永强与被执行人林立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陈晓峰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熙涵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