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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执保30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申请人漆权与被申请人肖杰间借贷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0302执保301号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漆权与被申请人肖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出的(2017)川0302民初264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对被申请人肖杰持有的资阳鑫晟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套现及办理转让、抵押、质押等。附:(2017)川0302民初264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壹份。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本院地址:西林街165号邮编:643000联系人:陈敏、蒲姝妤联系电话0813-470****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