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0223执102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王振波与依安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依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振波,依安县人民医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23执1020号申请执行人王振波,男,住黑龙江省依安县。被执行人依安县人民医院。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振波与被执行人依安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223执1020号案件的执行。执行员  王焕超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 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