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28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刘洪岩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2893号刘洪岩、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华苑购物广场:原告刘洪岩与被告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华苑购物广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0104民初28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经我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289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杨东悦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米 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