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311执35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孙德侠与陈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11执3562号孙德侠:关于申请执行人孙德侠与被执行人陈月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此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