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825民初609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王某某与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田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825民初6091号原告王某某,男。被告田某某,男。本院在审理王某某与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于2017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审判员 周东晓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武亚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