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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825民初609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王某某与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田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825民初6091号原告王某某,男。被告田某某,男。本院在审理王某某与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于2017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审判员  周东晓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武亚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