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784执544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王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784执5449号申请执行人:王通被执行人:章红英、浙江敏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通与被执行人章红英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53894.63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余额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