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22执恢5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4-16
案件名称
胡小凤与赵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22执恢516号胡小凤、赵理:申请执行人胡小凤与被执行人赵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本院于2017年09月19日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