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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22执恢5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4-16

案件名称

胡小凤与赵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22执恢516号胡小凤、赵理:申请执行人胡小凤与被执行人赵理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本院于2017年09月19日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