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306刑初417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邝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邝某某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7)粤0306刑初4175号 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邝某某,女。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3月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羁押,同年3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辩护人汪超,陈双云,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宝检公一刑诉〔2017〕20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邝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潘俊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邝某某、辩护人汪超,陈双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份许,被告人邝某某开始贩卖毒品大麻。被告人邝某某通过微信(微信号:×××)先后与多名毒贩联系,以每克8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进大麻咀嚼糖、大麻叶等,再通过微信和闲鱼(账号:nicol-sze)联系买家廖某、钟某等人,以每克120元、160元转卖牟利,通过微信绑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收取毒资。2016年11月27日,举报人陈思晋也通过被告人邝某某的微信购买了人民币600元的大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次日,被告人邝某某通过快递给其4.96克的大麻。2017年3月1日,公安机关在广州市天河区财富世纪广场公寓A2栋2213房抓获报告人邝某某,现场查扣作案手机两部、售毒快递单回执87张、称重器一个、多包大麻(重计175.8克,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咀嚼糖18颗(重计175.8克,均检出四氢大麻酚)。 上述事实,被告人邝某某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庭审质证、认证之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邝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邝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二、缴获的毒品依法予以销毁。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 判 长 黄 正 齐 人民陪审员 王 秀 芳 人民陪审员 湛 文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璇(兼) 书 记 员 郑 淦 元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