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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15民初287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25

案件名称

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周金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周金华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15民初2874号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周金华。本院在审理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周金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成都市温江区利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审判员  王荔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苟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