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恢11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徐超军与陈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恢114号徐超军、陈慧: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超军与被执行人陈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陈慧于2017年10月24日已按(2014)石民三初字第22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