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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执恢9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周高灿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周高灿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执恢92号申请执行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周高灿,男,汉族,1971年9月8日出生。本院在执行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周高灿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广发雅洁五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价值人民币4.28万元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闫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