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内0602执400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张爱琴申请执行白玺、顾树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爱琴,白玺,顾淑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602执4006号申请执行人:张爱琴,女,汉族,1957年2月8日出生,现住东胜区。被执行人:白玺,男,汉族,1965年6月18日出生,现住东胜区。被执行人:顾淑清,女,汉族,1963年10月25日出生,现住东胜区。申请执行人张爱琴与被执行人白玺、顾树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经立案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白玺、顾树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6)内0602民初702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恢复对本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 渊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吕秦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