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829民初163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陶济美与刘赤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福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陶济美,刘赤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赣0829民初1635号原告:陶济美,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安福县人民医院职工,住江西省安福县。被告:刘赤亮,男,1966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福县。原告陶济美诉被告刘赤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陶济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赤亮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查明的事实一、原告的诉讼请求:1、被告刘赤亮归还借款本金43000元及利息25370元(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5年4月1日计算至2017年9月16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二、原、被告相识多年。2013年开始,被告刘赤亮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原告陶济美借款。至2015年4月1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43000元借款未还,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于2016年4月1日前归还,年息按30%计算。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以上事实,有原告的陈述及借条予以证实。裁判理由及结果本院认为,本案借贷关系明确,有被告刘赤亮出具给原告陶济美的借条为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现被告逾期未还款,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本金43000元,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年利率30%,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25370元(按年利率24%,自2015年4月1日计算至2017年9月16日止),放弃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该利率符合法律规定,对原告的该项诉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刘赤亮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相应诉讼权利,依法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刘赤亮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陶济美借款本金43000元及利息25370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9元,由被告刘赤亮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小凤人民陪审员 肖梅珍人民陪审员 朱群英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罗锦芳附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