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02执保77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某某、龙某某、东莞市永太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02执保77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张某某、龙某某、东莞市永太木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某某、龙某某、东莞市永太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何国平审判员 聂登高审判员 周石保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汤 映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