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0522执18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杜胜军与李香云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友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友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胜军,李香云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522执189号申请人杜胜军,男,40岁。被申请人李香云,女,74岁。申请人杜胜军与被申请人李香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李香云暂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 凌审判员 张仁海审判员 赵云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刘朋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