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83执恢305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张新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被执行人卢剑、吕国彪:申请执行人张新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商初字第120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卢剑、吕国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经本院执行,(2017)浙0783执恢3055号已于2017年10月24日执行完毕,本次恢复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