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224行审7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5-18
案件名称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与郑新其他行政行为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法院
突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突泉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郑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法院p t ” > 行 政 裁 定 书(2017)内2224行审72号申请执行人突泉县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牛占军。被申请执行人郑新,男,汉族,个体,现住突泉县突泉镇。申请执行人突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对被申请人郑新申请强制执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突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突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0月17日来我院申请撤回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国土资源局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突泉县国土资源局撤回申请。审判长田守国审判员杨晓军审判员刘冰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刘东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