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3执191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闫彦敏与钱宏伟借款合同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103执1914号闫彦敏、钱宏伟: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3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闫彦敏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钱宏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01号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中,已按申请人的申请标的及利息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审判长 毛建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张元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