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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823执恢9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吕三虎与广元市昌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剑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剑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0823执恢99号吕三虎、广元市昌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吕三虎与被执行人广元市昌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吕三虎依据(2012)剑阁民初字第1114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广元市昌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下欠涂料款1366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2012)剑阁民初字第111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