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202执128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泽众(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株洲锦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汤迪军、唐建红信用卡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1284号申请执行人泽众(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江映霞,系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株洲锦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法定代表人汤迪军,系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汤迪军,男,汉族,1965年10月11日出生。被执行人唐建红,女,汉族,1966年12月28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的委托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泽众(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锦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汤迪军、唐建红信用卡纠纷一案,该委托事项已于2017年10月24日执行完毕。审判员 舒 睿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尹笔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