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128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泽众(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株洲锦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汤迪军、唐建红信用卡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1284号申请执行人泽众(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江映霞,系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株洲锦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法定代表人汤迪军,系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汤迪军,男,汉族,1965年10月11日出生。被执行人唐建红,女,汉族,1966年12月28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的委托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泽众(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锦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汤迪军、唐建红信用卡纠纷一案,该委托事项已于2017年10月24日执行完毕。审判员 舒 睿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尹笔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