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13刑初49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戴文海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戴文海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辽0213刑初492号公诉机关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戴文海,男,1994年5月22日出生,住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金检公诉刑诉(2017)4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文海犯盗窃罪,于2017年9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高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文海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间,被告人戴文海在大连市金州区盗窃作案,共计作案4起,盗窃手机及他人快递包裹中的物品,赃物合计价值人民币6180元(部分赃物因无法估价未计入)。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戴文海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请求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惩处。被告人戴文海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否认。经审理查明,1、2016年3月11日2时许,被告人戴文海在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的“康乐源韩式松骨店”工作时,将被害人郑某的“Iphone6S”手机1部盗走。经认定,赃物价值人民币4700元,现已追返被害人。2、2017年5月17日,被告人戴文海到大连市金州区先进街道“左岸阳光”小区2号楼楼下一菜店,将被害人王某的快递包裹盗走。包裹内有爱慕伊牌面膜1盒、爱慕伊牌水光肌1支、补水仪1台。赃物被被告人戴文海丢弃,价值无法认定。3、2017年5月23日,被告人戴文海到上述同一菜店,将被害人于某某的快递包裹盗走。包裹内有ESSE牌香烟4条,共价值人民币320元,其中7盒被被告人戴文海吸食,其余33盒已追返被害人。4、2017年5月26日,被告人戴文海到到上述同一菜店,将被害人任某某的快递包裹盗走。包裹内有软中华牌香烟2条。经认定,赃物价值人民币1160元,现已追返被害人。上述事实,有经过当庭举证、质证的被告人戴文海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郑某、王某、于某某、任某某的陈述笔录存案为凭,亦有被告人指认现场照片、物证照片、扣押、返还清单、价格认定报告及案件来源、到案经过等证据存案佐证,被告人戴文海对此供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戴文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作案,所盗赃共价值人民币61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文海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部分赃物被追返被害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多次盗窃,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戴文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戴文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于某某人民币五十六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徐 沛人民陪审员 林海荣人民陪审员 王 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郝 冰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