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藏0103执64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2-12
案件名称
赵国斌、赵袆铭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堆龙德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藏0103执640号赵国斌、赵袆铭本院执行的赵国斌申请赵袆铭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赵袆铭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赵国斌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