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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81执3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高平市支行与乔传金融借款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39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高平市支行。企业负责人闫晋强,任行长。被执行人乔传,男,汉族,1982年4月5日生,山西省高平市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6)晋0581民初1831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给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强制执行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