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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227执保21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田国斌与周秀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富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富裕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国斌,周秀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27执保215号申请人:田国斌,男,住富裕县。被申请人:周秀英,女,住富裕县。本院在执行田国斌与周秀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对周秀英的工资款(中国建设银行富裕县支行)人民币50,000.00元予以冻结。对申请人田国斌的爱人李淑梅的房屋(房照号:富房权证富裕镇字第集15卷号)予以冻结。现已保全完毕,故本案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2017)黑0227民初22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审判员  杨春杰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姜 霖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