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6执恢2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执恢216号申请执行人谢四苹与被执行人李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6执恢216号申请执行人谢四苹,又名谢四萍,女,1971年5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李亚辉,男,1974年6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谢四苹与被执行人李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亚辉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3)宁法民一初字第122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