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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83执恢318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黄志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83执恢318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783民初360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黄志浩、吴国珍、李云萍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经执行,申请执行人已实现债权17923.39元。本次恢复执行完毕。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