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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113执232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张满盈与许朋涛民间借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满盈,许朋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113执2320号申请执行人张满盈。被执行人许朋涛。申请执行人张满盈与被执行人许朋涛民间借贷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16)陕0113民初6939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许朋涛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未履行。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信息,故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暂时撤销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后再申请恢复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张满盈撤销强制执行的请求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其处分权利的行为,于法不悖,依法应予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本院(2017)陕0113执2320号案终结执行。如果本案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人民法院再行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贾宇润代理审判员  侯鑫鑫代理审判员  张 哲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朱 超打印:相丽华校对:朱超2017年月日送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