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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08民初10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5

案件名称

郑祖斌与周伟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祖斌,周伟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0108民初1093号原告郑祖斌,男,汉族,1964年5月2日生,无业,住哈尔滨市平房区。被告周伟,男,1970年8月17日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郑祖斌诉被告周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郑祖斌于2017年10月24日自愿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郑祖斌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祖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2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郑祖斌自愿负担。审判长  王立立审判员  张春阳审判员  蒋丹凤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 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