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08民初109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5
案件名称
郑祖斌与周伟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祖斌,周伟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0108民初1093号原告郑祖斌,男,汉族,1964年5月2日生,无业,住哈尔滨市平房区。被告周伟,男,1970年8月17日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郑祖斌诉被告周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郑祖斌于2017年10月24日自愿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郑祖斌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祖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2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郑祖斌自愿负担。审判长 王立立审判员 张春阳审判员 蒋丹凤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 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