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227执恢7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李桂松等51人与小金县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宝清果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小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小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227执恢70号李桂松等51人:关于你们申请执行小金县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宝清果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于2017年10月24日向被执行人小金县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宝清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经小金县人民政府协调支付完毕案件款78734.69元。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