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0381执76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王文虎与詹海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铜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文虎,詹海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宁0381执768号申请执行人:王文虎,男,1972年9月生于青铜峡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工商户,住青铜峡市。被执行人:詹海侠,女,1969年3月生于青铜峡市,汉族,初中文化,住青铜峡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文虎与被执行人詹海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王文虎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宁0381民初189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范永华审判员 龚廷明审判员 赵春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马佳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