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80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敦化市易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关向丽、王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802号敦化市易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向丽、王峰:申请执行人敦化市易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关向丽、王峰(2017)吉2403民初236号民事判决小额借贷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峰自动履行案款10万元,此款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1957元由王峰交纳,剩余利息及费用申请执行人敦化市易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部放弃并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故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