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322执22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谢光进申请执行谢光礼相邻通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谢光进,谢光礼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2执227号申请执行人:谢光进,男,1969年1月12日生,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被执行人:谢光礼,男,1954年9月5日生,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谢光进与被执行人谢光礼相邻通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排除妨碍,恢复道路通行。在执行过程中,现妨碍已排除,道路已恢复通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2017)云232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杨 磊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郭旺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