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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322执22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谢光进申请执行谢光礼相邻通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谢光进,谢光礼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2执227号申请执行人:谢光进,男,1969年1月12日生,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被执行人:谢光礼,男,1954年9月5日生,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谢光进与被执行人谢光礼相邻通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排除妨碍,恢复道路通行。在执行过程中,现妨碍已排除,道路已恢复通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2017)云232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杨 磊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郭旺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