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624执113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吴娟与易珺、姚定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624执1138号姚定山、易珺:关于吴娟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湘民一初字第16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应履行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执行到位300000元,借款利息申请执行人吴娟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海清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 蒯 可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