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2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李建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223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晓波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法定代表人:牛小波,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宝惠,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李建磊,住天津市河北区。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晓波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建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428号民事判决书,因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武静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莫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