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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3执恢18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肖银波与王民峰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182号申请执行人肖银波,女,197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涟源市人,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号集体宿舍,现住云南省昆明市。被执行人王民峰,男,197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金寨县人,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村小岭组,现住四川省成都。肖银波与王民峰离婚纠纷(2014)芦法民一初字第1189号案件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