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3执恢18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肖银波与王民峰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恢182号申请执行人肖银波,女,197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涟源市人,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号集体宿舍,现住云南省昆明市。被执行人王民峰,男,197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金寨县人,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村小岭组,现住四川省成都。肖银波与王民峰离婚纠纷(2014)芦法民一初字第1189号案件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