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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81执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高平市长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晋城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85号申请执行人高平市长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继生,任董事长。被执行人晋城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银顿,任经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5)高民初字1731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给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强制执行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