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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81执恢450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江敏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81执恢4505号申请执行人江敏超,男,1982年10月3日出生,住大溪镇下村街路10号,公民身份号码:331081198210032679。被执行人叶志伟,男,1987年1月13日出生,住大溪镇站前西路121号,公民身份号码:331081198701133036。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敏超与被执行人叶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