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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16刑终12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谭威龙开设赌场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河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谭威龙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6刑终124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谭威龙,男,1993年8月9日出生,广东省紫金县人,汉族,高中文化,住广东省紫金县。因本案于2017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东省紫金县看守所。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谭威龙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17年8月14日作出(2017)粤1621刑初21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谭威龙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谭威龙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认为,上诉人谭威龙申请撤回上诉的请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其申请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谭威龙撤回上诉。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2017)粤1621刑初214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彭春文审判员  崔春柳审判员  雷志平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曾海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