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2刑初30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牛玉斌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牛玉斌
案由
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02刑初303号公诉机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牛玉斌,男,1970年5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郑州市,汉族,本科文化,河南中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郑州市郑东新区,户籍地郑州市金水区。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6年12月15日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辩护人袁明红,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张帆,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中检公诉刑诉(2017)1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牛玉斌犯行贿罪,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奇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牛玉斌及其辩护人袁明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牛玉斌在其个人承接的郑尉路郎庄南线-4号杆的变压器、四港联动大道二郎庙南的广源线1号的变压器、郑尉路郎庄南线3号杆的变压器进行移位的施工期间,为了避开正常的审批程序,缩短工期,快速拿到工程款,先后三次送给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运检室配电运维十二班班长陈某共计14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牛玉斌接本院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本院接受处理并如实供述上述行贿事实。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牛玉斌的供述;证人陈某、朱某、李某等人的证言;户籍证明、证明、情况说明、任职证明、履历表、运维十二班管辖区域、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登记申请书、高压客户用电业务流程图、供电营业规则、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关于印发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的通知、郑州供电公司配网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普查登记表、到案经过等书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牛玉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牛玉斌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牛玉斌有自首情节;已将陈德民退还的14万元行贿款上缴;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牛玉斌在其个人承接的郑尉路郎庄南线-4号杆的变压器、四港联动大道二郎庙南的广源线1号的变压器、郑尉路郎庄南线3号杆的变压器进行移位的施工期间,为了避开正常的审批程序,缩短工期,快速拿到工程款,先后三次送给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运检室配电运维十二班班长陈德民共计14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牛玉斌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处理并如实供述上述行贿事实。现牛玉斌已将陈德民退还给其的14万元贿赂款上缴至本院。上述事实,有当庭出示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牛玉斌的供述,证实2014年10月份其离开郑东新区供电分局检修班后单干电力方面的活儿,有次其需要把郑尉路郎庄南线-4号杆的变压器移到郑尉路金岱工业园长乐线路10号杆,就找陈德民帮忙并给他送了4万元;一两个月后其需要把四港联动大道二郎庙南的广源线1号的变压器移到四港联动大道司赵南线39号杆,就找陈德民帮忙并给他送了5万元;2015年上半年其需要把郑尉路郎庄南线3号杆的变压器移到经开区第八大街潮河南李弓线76号杆,就又找陈德民帮忙并送给他5万元;2016年四五月份的时候陈德民联系其把钱退了。陈德民对其分三次共收受牛玉斌14万元贿赂的事实亦供认不讳。并附有相应的图表以及河南中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工商材料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其所在的郑州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室运维十二班负责郑州东区配电线路的巡视与维护,包括线路故障抢修、变压器新增减少汇报等工作,班长是陈德民。郑尉路金岱工业园长乐路线10号线杆、四港联动大道司赵南线39号线杆、经开第八大街潮河南李弓线76号杆的变压器都在其巡查范围内。这三个变压器大概都是2014年到2015年期间用户自己安装上去的,有没有经过正规手续其不清楚,每次其发现后会及时向陈德民汇报,每次陈德民都会给其答复人家新增的变压器都有正常手续,其听后也不会再多问多管。这三台变压器接入线路时需要停电,按照规定不允许带电作业。3、郑州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室主管朱某的证言,证实运检室下设22个班组,陈德民是运维12班班长,负责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金水东路以南)、经开区的局属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非局属线路资产接线点变化、异常情况的上报。客户高压变压器的新装、移位、高压柜子并入的手续都一样,移位视为新装,都需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报装、方案制定、答复用电、施工、接火或者并入等。接火、并入、新装都需要履行停电手续,经过前期的报装等手续后,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报停电和送电计划,调度中心根据情况在下一个月份安排停电和送电,然后再根据停电计划安排进行接火或者并柜施工。绝对不允许运维班组或者运维人员私自停电,或者允诺客户进行接火或者高压柜子的并入。如果运维人员发现有客户施工或者新增供电设备、私自接火或者并柜都应当及时上报配电运检室,运检室再上报供电公司营销部,营销部会让所属分局、运维室、客户服务中心分别进行核对调查,看客户是否有正常手续,如果没有正常手续会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理。每年年底会组织各运维班组对辖区线路,含局属资产和客户资产接线点统一进行普查登记、汇总、修正制图。基础资料由各运维班组长把关上报,班组长是图纸校核人。对于没有手续的接线点变化情况不能够正常制图,要及时上报运维室进行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纠正。换句话说,通过上报、修图制图最终体现在图纸上的数据就视为合法正常的线路和客户接线点。4、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室客户经理陈建防的证言,证实所有高压业务报装项目履行的手续、程序都一样,要先由用户报装,然后由客服二班出供电方案答复单,客服经理进行图纸审核,合格后办理联系单,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购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中间检查、继电保护验收及竣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安排送电。5、营业执照,证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的经济性质属全民所有制,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系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并附有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关于印发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的通知、国家电网高压客户用电业务流程图、供电营业规则、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配电设备停电计划管理的通知、郑州供电公司配网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陈德民的任职证明、履历表及运维十二班管辖区域的证明。6、归案经过,证实被告人牛玉斌归案的情况。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曾接群众匿名举报陈德民受贿的线索,2016年3月15日该局干警通知陈德民接受调查,陈德民对举报信涉及行为予以否认。7、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牛玉斌的出生日期及户籍地等个人身份信息。8、票据,证实牛玉斌已向本院上缴14万元贿赂款。以上证据经质证,均能相互印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本院认为,被告人牛玉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牛玉斌犯行贿罪一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要求依法判处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被告人牛玉斌本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牛玉斌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已将陈德民退还的14万元贿赂款上缴,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牛玉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本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应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牛玉斌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翟红斌人民陪审员 赵红娟人民陪审员 尹维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付云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