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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812执104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8-01-26

案件名称

钱风云、李艳霞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钱风云,李艳霞,孔祥真,张燕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五条

全文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812执1047号申请执行人:钱风云,女性,1942年1月1日出生,住济宁市兖州区申请执行人:李艳霞,女性,1952年8月2日出生,住滕州市被执行人:孔祥真,女性,1965年3月2日出生,住济宁市兖州区被执行人:张燕,女性,1989年7月26日出生,住济宁市兖州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艳霞、钱风云与被执行人孔祥真、张燕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鲁0812民初2839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赵华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振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