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202执保3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2-21
案件名称
梁海洋、桑瑞杰与王佳伟、贾新平租赁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1202执保36号梁海洋、桑瑞杰、王佳伟、贾新平:关于梁海洋、桑瑞杰与王佳伟、贾新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梁海洋、桑瑞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甘1202民初1824号民事裁定书,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贾新平已将生效法律文书所判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和解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17)甘1202民初1824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