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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804执68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680蒋苏国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蒋苏国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804执680号被执行人蒋苏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蒋苏国罚金一案中,查明本案系重复立案,原案号为(2017)苏0804执284号。故本案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移送执行案件的条件。撤销本院(2017)苏0804执680号的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撤销本院(2017)苏0804执68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 斌审判员 杨 剑审判员 徐燕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苏海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