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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139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4

案件名称

李满光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1395号申请执行人李满光,男。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14号。负责人刘更新,系该公司总经理。你们双方于2017年10月20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2735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申请人应承担的执行立案费50元,实际执行费用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肖蔚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