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202执恢33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与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严婉、严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02执恢33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严婉、严瑶: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6)湘1202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严婉、严瑶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