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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727民初105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赛音其其格与包鸿鹤、中国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赛音其其格,包鸿鹤,中国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内0727民初1057号原告:赛音其其格,女,1971年7月8日出生,蒙古族,公务员,住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委托诉讼代理人:萨仁格日勒(系原告同胞姐姐),住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被告:包鸿鹤,男,1983年8月25日出生,蒙古族,行公务员,住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巍伟(系被告表弟),住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被告:中国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号。负责人:刘国萍,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秀丽,女,该公司职工。原告赛音其其格与被告包鸿鹤、被告中国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财保新右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赛音其其格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萨仁格日勒,被告包鸿鹤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巍伟、被告财保新右旗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秀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赛音其其格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包鸿鹤赔偿原告继续治疗费和复查费10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0元,共计2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6月3日18时30分许,被告包鸿鹤驾驶车辆在新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西外环路行走时将原告撞倒导致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显示被告包鸿鹤承担全部责任,被告包鸿鹤已经垫付所产生的医药费及各项检查费用,现原告欲继续做康复疗理,二被告不给付,无奈诉至法院。被告包鸿鹤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自己已经垫付了医疗费及检查费。对于原告治疗产生的合法费用应由财保新右旗支公司赔偿。被告财保新右旗支公司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原告主张的继续治疗费和复查费10000元没有依据,未产生的费用不予赔偿。原告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主张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不合理,没有依据。诉讼费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范围。本案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6月3日18时30分许,被告包鸿鹤驾驶×××号小型客车沿西外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司法局家属楼西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将其前方行人原告赛音其其格撞倒,造成原告受伤。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20170600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包鸿鹤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包鸿鹤立即将原告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原告的伤情被新巴尔虎右旗人民医院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伤、腰部软组织挫伤、臀部软组织挫伤”。于2017年6月4日出院,共住院1天。后被告又将原告送往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检查。被告包鸿鹤垫付了此次事故后产生的医疗费、检查费等。以上事实各方当事人均认可。现原告以继续做康复治疗、复查费为10000元及精神损失费10000元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另查明,事故E9A995号小型轿车在被告人保新右旗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被保险人为张庆福。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原告所主张的康复治疗和复查费用还未产生,本院不予支持,待实际产生后可另行起诉。关于原告主张的1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原告被新巴尔虎右旗人民医院诊断为头、腰部、臀部软组织挫伤,软组织挫伤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轻微伤,且事故发生后被告包鸿鹤立即送往医院治疗,为其垫付医疗费用,未构成严重后果,故不予支持原告此项诉讼请求。综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赛音其其格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赛音其其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明 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白澈力木格 更多数据: